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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还得继续。

尉文渊走了,只留下一个怅然的背影;杨祥海上任了,但面临的是满目苍夷的市场现状。

 

从某种意义上讲,上海证交所理事会决定任命上海市政府证券管理办公室主任杨祥海为上海证交所总经理,这只是中国证监会和上海市政府对交易所监管权力博弈妥协的结果。

如果参照深圳证交所的总经理变更,就可以看得更加清楚:深圳证交所创建时只有副总经理王健(法人代表)和禹国刚。1991年王健病倒。1993年证监会随即派出交易部主任兼信息部主任夏斌任深圳证交所总经理。这时尽管深圳证交所的行政管辖权仍属深圳地方政府,但证监会却已经取得深圳证交所主要负责人的人事任免的建议权和参与权。19951023日,和上海证交所几乎同步,深圳证交所免除了总经理夏斌的职务,一同去职的有创建深圳证交所的副总经理禹国刚和副总经理柯伟祥,由证监会委派原国务院证券委办公室副主任庄心一接任总经理。

这就表明,在327事件发生之后,证监会可以撤换已经取得人事任免参与权的深圳证交所的负责人,但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领导层的人事安排却还是无法一下子完全参与,至少在《证券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这样的法规上还无法从根本上动摇地方政府为主的地位。

但转变已经开始:中央行政权力的集中,已经开始由下而上地快速收敛……

 

正因为如此,杨祥海所面临的体制压力是双重的、他所面临的市场压力也是双重的:

他既要面对中央和地方在监管权的转换过程中对交易所日常业务的双重干预,又要面对市场发展和历史遗留的沉重包袱带来的双重牵制……

还原327——五味杂陈的上海证交所五周年庆
插图:心事重重的杨祥海,陆一摄。

 

就在这个时候,上海证交所迎来了开业5周年的庆典。

19951219日,这一天的9:30开市举行了一个仪式,证监会主席周道炯和上海市长徐匡迪、分管副市长华建敏出席了。

 
插图:上海证交所五周年庆典,从左至右为华建敏、周道炯、徐匡迪。

 

但大家都没有想到的是,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当时在上海市委书记黄菊的陪同下也正在上海证交所,在开市前视察了交易大厅,并且和上海市、证监会以及上海证交所领导进行了座谈。

朱镕基在座谈会上的一番讲话颇有深意,他说:

按照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我们进行了证券市场的试验和探索。市场正式形成的一个标志是上海证交所成立。几年来,我们在稳步发展国内证券市场的同时,还进行了企业境外上市的尝试,在开拓直接融资渠道,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这对于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扩大吸引外资和对外开放产生了积极影响。上海的证券业就是中国的证券业。

既然是试验和探索,就难免会出些问题。市场成立后,市场运作会发生什么变化,是缺乏预料的,实践超过了我们的预想。市场发展“很快”、“太快”,深圳出了个810事件,上海出了国债风波,事情的发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有利于我们总结经验。

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正缺点,兴利除弊。现在应该强调八个字,“法制(加强立法和严格执法)、监管(证监会和证交所加强市场监管和风险控制)、自律(证券经纪机构和上市公司要加强自律管理)、规范(证交所要面向全国、服务全国、依法加强统一管理)”,使我国证券市场走上积极、稳妥、健康发展的轨道。[1]


插图:上海证交所5周年之际朱基视察上海证交所。

 

这番讲话,在上海市政府、上海证交所和中国证监会听来,是各有所悟。

周道炯认为其中的“法制、监管、自律、规范”八个字正中要害,在布置工作时,将之归纳为证券市场应当遵循的八字方针。在以后的日子里,他常说,证券无小事,八字方针做指南。时至今日,这八个字仍是证券市场发展的指导思想。

但在杨祥海心里,惦记的是另外一件事情。11月下旬,人民银行总行与公安部联合组成的辽国发案调查组用口头方式向上海证交所通报了初步调查情况,其中使得上海证交所感到不安的是:调查组认为上海证交所冻结券商及辽国发的股票,并用以冲抵债务的做法欠妥;在未经有关部门同意情况下就自行处置辽国发相关证券资产,对此做法将可能重新考虑确定其性质。

既然朱镕基在上海证交所5周年庆典上,强调了“市场正式形成的一个标志是上海证交所成立。”“上海的证券业就是中国的证券业。”这让上海证交所和上海市政府不仅感觉到了澄清问题的希望,也看到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方向。

于是,在5周年庆典结束后,上海证交所就第一次对调查组所通报的倾向性意见向有关方面做出了澄清:

1、处理辽国发在上海证券市场的巨额清算债务是为了维护市场和社会的稳定。辽国发在上海证券市场出现巨额亏损后,上海证交所果断中止其新的业务,并对其在上海市场的业务予以及时清理,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这是上海证交所处理整个事件的根本宗旨,避免了牵涉近千万投资者的市场不稳定,我们清理事件的根本原则是稳定市场,稳定社会。

2、对辽国发形成巨额亏损后资不抵债的紧急处理是上海证交所依职权所作的正当行为。上海证交所登记公司的结算制度是中央结算、中央交收。它对参与市场交易各方的所有交易业务(包括国债期货、国债现货与回购、股票、基金等交易业务)实行统一结算、净额交收。依据登记公司清算规则,只要在统一结算、净额交收中出现清算违约,登记公司就可对该违约方采取必要的清算措施,包括处以罚息、冻结或冲抵其结算业务中的证券资产,直至暂停或取消其结算和交易资格,以维护中央结算秩序,保证市场整个结算体系的安全、正常运作。在辽国发无法履行清算义务而对其结算业务涉及的证券资产予以冻结,并用予冲抵其清算债务,是登记公司依结算制度行使中央清算职责的体现,也是保证上海证券市场中央清算体系得以顺利进行的需要。中央结算制度是国际惯例的做法,亦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相关法规明确的市场结算制度。

3、对辽国发的债务处理是严格按照199588日及其后人总行、财政部、证监会关于处理证券回购业务的通知规定,并避免了类似其他市场清理回购业务中出现的众多金融三角债现象,维护了市场与社会的稳定。

同时,上海证交所再三强调,对辽国发事件及其债务的处理始终得到了中央主管部门及上海当地政府的支持。

 

但是尽管如此,“交易场所擅自扣押、处置变现辽国发资产”、 交易所违规自营买卖股票” 、“交易所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业务”……这些吓人的罪名和追责的可能,在杨祥海任期内仍然一直垂悬在上海证交所头上……

 



[1] 引自与会者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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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一

陆一

177篇文章 3年前更新

FT中文网专栏作家,中国证券市场历史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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